合肥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批
发布日期:2011-04-17 浏览次数:2517
昨天下午,市长吴存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安徽省质量检测中心等18个项目经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正式获准实施。
2009年,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得了8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据介绍,凡在2010~2011两年内进行施工的太阳能光热或地源热泵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成功入围者可享受专项补助资金。目前,首批实施的21个示范项目,折算后示范补助面积93.6万平方米,奖励补助金额总计4073.6万元。截至目前,8个示范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余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同时,相关能效测评机构已开展对竣工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
据了解,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共受理申报26个,其中,公建项目8个,居住项目18个;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20个,地源热泵应用项目6个。共有安徽省质量检测中心等18个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其中,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14个,地源热泵应用项目4个;折算后示范补助面积47万平方米,奖补金额总计1421.53万元。
会上,吴存荣强调,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全力打造低碳生态城市。要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建设城市公共建筑,鼓励大型商场、写字楼、酒店建筑节能,并注重推广居住建筑节能应用示范工程。同时,在项目评审中,要严格项目公示制度,今后,评审项目除了在专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外,也要在政府网站一并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等相关事宜。
2009年,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得了8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据介绍,凡在2010~2011两年内进行施工的太阳能光热或地源热泵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成功入围者可享受专项补助资金。目前,首批实施的21个示范项目,折算后示范补助面积93.6万平方米,奖励补助金额总计4073.6万元。截至目前,8个示范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余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同时,相关能效测评机构已开展对竣工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
据了解,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共受理申报26个,其中,公建项目8个,居住项目18个;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20个,地源热泵应用项目6个。共有安徽省质量检测中心等18个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其中,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14个,地源热泵应用项目4个;折算后示范补助面积47万平方米,奖补金额总计1421.53万元。
会上,吴存荣强调,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全力打造低碳生态城市。要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建设城市公共建筑,鼓励大型商场、写字楼、酒店建筑节能,并注重推广居住建筑节能应用示范工程。同时,在项目评审中,要严格项目公示制度,今后,评审项目除了在专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外,也要在政府网站一并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