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再次收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11-20 浏览次数:1852

   金秋时节,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继2008年、2011年、2014年后,再次收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高新技术企业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4000204),发证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所得税可由正常税率的25%降为15%,实施期为三年。我院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有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助力,我院可以更好地响应国家自主创新的号召,加大研发投入,储备更多技术力量,积极开展更多技术创新。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也标志着我院高科技的组织管理水平、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研发成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门的认可,走在了国内同行前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于我院提升行业地位、树立品牌形象以及促进业务增长将带来潜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