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成为安徽省首批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发布日期:2010-12-27 浏览次数:238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省住建厅要求,我院积极参加安徽省民用建筑能效测构的申报工作。凭借自身的人才、技术和设备等综合优势,近期,我院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现场考核、评审及公示等程序,成为安徽省首批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包括:能效综合测评、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系统能效测评及见证取样检测。省住建厅要求: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国家及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安排的项目;申请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必须要进行建筑能效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