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二站取得CNAS认可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1869

      2016年4月16日-17日,CNAS评审组根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门窗幕墙和建筑节能实验室实施了现场评审。
      经认可评定,于2016年7月授予省二站CNAS认可资格,允许使用CNAS认可标识、ILAC-MRA/CNAS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这表明省二站的门窗幕墙和建筑节能实验室检验能力已经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水平,认证结果国际互认,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赢得了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